关于组织第二十届西部法治论坛暨法治宁夏论坛征文的通知
关于组织第二十届西部法治论坛
暨法治宁夏论坛征文的通知
各盟市法学会、自治区政法单位、自治区高等院校、自治区法学会各直属专业研究会及人民团体、相关单位:
由内蒙古、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省、区、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法学会共同主办,宁夏回族自治区法学会承办的第二十届西部法治论坛暨法治宁夏论坛,将于2025年9月在宁夏银川举办。现就论坛征文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论坛主题及分论题
(一)主题
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助力更高水平“十五五”西部法治建设规划
(二)分论题
1.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法治路径与法治保障研究
2.黄河(长江)流域生态保护与高质量发展法治保障研究
3.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与基层法治工作机制研究
4.宗教领域法治化建设研究
5.“一老一小”法治化服务研究
6.公益诉讼守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研究
7.人工智能法学研究与实践
8.西部地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研究
9.西部地区推进新型城镇化、促进乡村振兴法治保障研究
10.西部地区涉外法治体系和能力建设研究
二、论文体例
(一)每篇论文字数控制在5000—10000字。
(二)在论文首页左上角标注“第二十届西部法治论坛征文”字样,电子邮件标题统一为:西部法治论坛+分论题类别+作者姓名+论文标题。
(三)在论文标题之后、正文之前,注明作者姓名,并在首页页脚注明作者简介,包括姓名、单位、职务职称、联系方式(手机号码、电子邮箱、通讯地址等)。
(四)正文采用Word或WPS文本,正文前要有300字以内的论文摘要和3至5个“关键词”;文章标题采用宋体二号加黑,正文采用宋体小四号,注释采用宋体五号;注释采用脚注“①、②、③……”,全文连续注码;文中各级标题按“一、(一)1.(1)……”规则排列,其中“一、(一)”标题分别采用黑体小四号、楷体小四号加黑;参考文献置于文末,以[1]、[2]、[3]……标注。
(五)同时提交论文成果全文的匿名版(不得出现作者相关信息)以及论文成果核心观点提炼摘要(3000字以内)。
(六)如不同意论文结集出版,需在首页右上方明确标注“不公开”,否则,视为同意。
三、征文要求
(一)方向正确。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总体国家安全观,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刻领悟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致信和对政法工作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国法学会第九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精神,充分结合西部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和法治建设实际,突出针对性、实效性和应用价值。
(二)紧扣主题。论文撰写围绕论坛主题及分论题开展理论与实践研究,题目可自拟,一般不加副标题。
(三)坚持原创。论文作者具有独立著作权,报送论文须未在任何报纸、刊物、网站等公开媒介刊登发表过,不得涉密、抄袭、一稿多投,文责自负。以个人名义投稿的论文,每篇论文联合署名作者不超过3个。作者对提交的论文要进行“学术不端检索”,“查重率”要控制在25%以内。
(四)截稿日期。征文截至2025年8月10日,逾期不再受理。各盟市法学会、自治区法学会各直属专业研究会请于8月10日前将征集论文、匿名版论文、3000字以内的论文核心观点提炼摘要及《征文情况统计表》(详见附件)报送至自治区法学会学术研究处。全国其他单位和个人的论文征集由自治区法学会负责。
四、论文评选
论文评选严把政治关,坚持质量第一的原则,设初评和终评两道程序。
(一)初评。由自治区法学会组织专家对征集的论文进行初评,并按照征集论文总数15%的比例向西部法治论坛组委会推荐优秀论文。
(二)终评。宁夏回族自治区法学会组建专家评审组,对各省(区、市)法学会推荐报送的优秀论文统一进行终评。
联 系 人:李 譞;0471-3946560
电子邮箱:nmgfxhxs@163.com
内蒙古自治区法学会
2025年6月10日